史上最贪窃贼-史上最贪婪窃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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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类历史上,关于最狡猾的“贪得无厌”的贼人,压根儿不是那种靠数字讲话的类型,而是一张脸。这张脸长得挺像一般/平平的路人甲,眼神专注得像要看穿你口袋的拉链,动作干脆得连空气都闻见他的体温。他叫麦克白,要么说更准地说,是那个在莎士比亚笔下被翻来覆去念、被无数版本故事绕晕的麦克白王。
有人说是他杀了国王篡位,有人说是他抢了王后三袋金子的借口,就连还有人吹嘘他能在一个礼拜里砍掉三个人的头,把三个活人劈成两半喂猪——后者的说法里充满了庞大的善意和毛病的逻辑,真正的贪贼大约不会如此干。 麦克白的故事之故此能流传千年,不是出于他的罪行有多惊天动地,而是出于那是一种把“贪婪”当成一种武器,就连当成一种信仰的疯狂。在真历史里,咱们想找个最贪的贼,找一个人绰绰有余:乔纳森·斯威夫特。
那时候他是个童工,家里穷得揭不开锅,还欠了一屁股债。他本来只想偷出炉子里的肉,结局一转念,认定只要把炉火搬走,自己就能在门口停留待会儿假装在点火,顺便把赃物揣兜里走。
可是,这炉子是他家唯一能烧水的地方,没水如何洗衣服?没水如何做饭?没水如何让那个被欺负得半死的他妈喘口气? 斯威夫特是个被社会遗弃的可怜虫,但他偷来的东西却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尊严来源。他偷的不止是一块肉,还有整个社区的希望。在《格列佛游记》里,他偷了船长堆积如山的香肠和奶酪,船长说:“你拿走这些,我会感激你。”实际上船长心里想的可能是:“趁我目前还能看到你站着的时候,先把你的皮囊拿走吧,反正我也饿了。”斯威夫特偷的不是食物,是他在一个没有面包的世界里,唯一能证明“我在吃”的证据。
后来,船长的儿子出于中箭发疯了,把他妈赶出去,还逼死了两个手下。
这时候,斯威夫特已经彻底疯了。他想通了一个道理:只要我的手里还有这些肉和奶酪,我就一辈子有资格在这个该死的世界里讲话。他抢走的不是面包,他是那个偷来面包、然后把它变成自己衣钵的窃贼。 再换个角度想,要是非要一个最“贪”的窃贼,那得算是大英博物馆那位自称“无所不知”的策展人。他花了几十年工夫,把人类历史上最珍贵的东西——从阿兹特克的花卉到古埃及的木乃伊,从古希腊的雕塑到中世纪的手稿——都搬进了自己的地下室。他说:“要是我不把这块石头塞进金框里,它是不是就丧失了价值?”可他忘了,石头本身也没变过。就像那个在街头巷尾跳来跳去、把路人当空气的麦克白一样,这个策展人自当作的“收藏”,实际上是他自己脑子里的投影。他记录下来的每一件事,都不是为了警示后人,而是为了证明“我看到了,我也知道”。 实际上,贪心这东西,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偷走了多少,而在于它偷掉了你人性里最软乎的那局部。斯威夫特偷肉是为了活下去,但他偷走的却是别人对他这个人的尊重;麦克白杀国王不是为了权力,而是为了一个没人信他的谎言。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证明:只要欲望够大,哪怕是你生命的最终一点重量,也能变成砝码。 历史学家们为了数学家们找答案,常常把最明显的例子拿来做对比。
比方说,有人会说,司马迁忍辱负重,写《史记》,这叫气节,不算贪。可要是把司马迁的“忍”换成“偷”,换成直接把他那份家产搬走,换成把那份文章直接发到自己网上,那他和那个在炉子旁偷肉、最终把自己逼上绝路的斯威夫特,性质可就彻底不同了。司马迁是为了“传”,斯威夫特是为了“活”,一个为了传承文明的火种,一个为了在黑暗中点亮自己那一盏微弱的灯。前者是奉献,后者是堕落;前者让后人读史,后者让人后来说他是个疯子。 故此,当我们谈论“史上最贪窃贼”时,我们实际上不是在找一个具体的名字,而是在寻找一种社会病。
那是一种把“占有”当成唯一真理的怪胎。就像麦克白一样,他一直认定自己的人生需求更多的阴影,需求更多的被剥夺。他杀了国王,不是为了权,而是为了证明“我的意志比现实更强大”。斯威夫特偷了肉,不是为了饱,而是为了证明“我还活着”。 在现代社会,这种精神或许已经不那么明显了。大家都在忙着花,忙着证明自己比周围人更智慧、更富有、更懂生活。就像那个在橱窗里看着别人摔倒却毫发无伤的修女,她手里拿着修女帽,心里可能正想着:要是我不把行头扔了,是不是就能多赚点钱?要是我不让顾客认定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,是不是就能多卖几件衣服?我们都在用这种偷窃逻辑,偷窃别人的便利,偷窃他人的工夫,偷窃他人的情感,最终把自己也偷进了一个全是玻璃的盒子里。 真正的智者是知道啥时候该停下来,该把偷来的东西原路退回,要么干脆把它扔进垃圾堆。斯威夫特是个莽撞的傻瓜,他当作偷肉就能换来自由,结局被自己的贪婪反噬了生命。而麦克白是个疯狂的演技派,他当作杀人就能换来永生,结局被自己的野心淹没了灵魂。 历史告诉我们,那些最智慧的窃贼,往往不是最贪的人,而是最明白“偷”意味着啥的智慧人。他们懂得,当你伸手够到那块石头的时候,你实际上已经是在往心里塞沙子,把整颗心都挖空了。斯威夫特最终死的时候,身边空荡荡的,就像他偷走的那块肉一样,连个破洞都没留下。出于他把整个世界的重量都算计在了那块肉上。 故此,别再找啥“史上最贪”的窃贼了。
这世上早就站满了这样的人,从斯威夫特到今天的每一个在算法里迷失的一般/平平人。他们都在用一种近乎虔诚的方式,偷窃着这个世界。
只要还在渴望更多,只要还在试图用丧失来证明拥有,那这人,就一辈子无法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。真正的偷窃,不是拿走,而是把自己活成了那个东西,从此赶明儿,你再也无法再像原来那个人一样,做一个整个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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